上帝的銀行家死亡震驚世界-反洗錢制度
- 李秉錡律師

- 10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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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更新:11月7日
安布羅斯銀行是一個以天主教大主教名字命名的銀行,成立目的是為了支持宗教活動,而卡爾維是這銀行最後一任行長,有「上帝的銀行家」之稱,在他當行長期間,曾於1981年因涉及幫黑手黨洗錢而被判刑,隔年某日早晨被人發現吊死在倫敦的黑衣修士橋下,當時震驚世界,因為卡爾維的死法與黑手黨行刑手法類似,且當時正逢安布羅斯銀行破產,留下35億美金債務之際,讓人懷疑死因不單純。

另外,安布羅斯銀行和處理教廷資產的梵蒂岡銀行間也存有複雜金融往來,當時梵蒂岡銀行是由馬爾欽庫斯大主教掌管,據傳馬爾欽庫斯與黑手黨也有不當資金往來,甚至在他掌權銀行期間,有意整頓梵蒂岡複雜金融關係的教宗若望保祿一世,才就任33天就死亡,官方說法是心臟病發,但因教宗屍體不能解剖,很多人不相信這說法。
無獨有偶,2010年9月義大利法院又以涉及洗錢名義扣押梵蒂岡銀行內的2300萬歐元,當時教廷正陷入是否要接軌國際反洗錢制度之爭,最終2010年底,教廷還是成立了金融情報機構,以確保遵守國際洗錢規範。但不幸地,於2012年5月爆發了梵蒂岡洩密事件,揭露梵蒂岡的財政腐敗及洗錢醜聞,時任梵蒂岡銀行行長泰德齊因此下台,2013年雷伯格接任行長,力行改革,強化財務透明性,開始請國際大型會計事務所查帳,並按年公布梵蒂岡銀行年報,慢慢挽回信徒的信賴。
宗教自由已是先進國家的普世價值,值得我們全力捍衛,而捐贈是很多信徒表達對宗教充滿敬意的方式,更是宗教活動延續的主要經濟來源,當然應該給予最大的自由空間。但我們絕對不能容忍不法分子掌控宗教,讓黑錢流過本應該讓人絕對信賴的宗教聖地而漂白,宗教應該要是最乾淨純潔的。
宗教團體法也是洗錢防制的重要拼圖
捐贈的特色就是交出錢或任何有價物給對方,對方不需要給予任何實質回報,這特色對洗錢者來說,相當有利,因為捐贈事實是否存在無法透過對價合理性來查證。就用宗教捐贈來說,洗錢者只要找間宮廟,掌控他們的財源進出,就能穩定的把黑錢以香油錢名義漂白,宮廟留下一部分當營運經費,其他部分再回頭投資洗錢者或用讓利價格與洗錢者做生意,這樣就能讓洗錢者從宮廟處取得貌似乾淨的錢,這對宮廟和洗錢者是雙贏的局面。
將來發現壞人有可疑資金,試著要回溯源頭時,查到宮廟就很難再查下去了,因為宮廟的財務極度不透明,當你質疑他們怎麼有這麼多錢?錢從哪裡來?一句香火鼎盛,就讓你啞口了。
現在我國大型宮廟每年香油錢破億元,輕而易舉,收入幾千萬元的更不在少數,洗錢者要從中找到佛陀的銀行家,不是難事,就算找不到,就自己開間宮廟,自己的黑錢自己洗,自己的香油錢自己捐,佛陀的銀行家自己當。
要解決捐贈洗錢也不難,只要讓受捐贈單位財務透明,事情就成功九成了。我們千萬要分清楚捐贈者(信徒)和被捐贈者(宗廟管理者)對財務透明的利益是衝突的,簡單說,捐贈者想知道錢被用去哪裡,是不是真的有用來促進改善信仰環境?還是被以「財務投資」名義進了特定公司的口袋呢?反之,被捐贈者不想讓捐贈者知道錢怎麼用,因為這影響到他們的操作自由。信徒選擇捐贈方式、對象有絕對的自由,但宗教管理者如何運用捐款沒有絕對的自由,前者算是宗教自由的一環,後者不算,別搞混了。
我們知道壞人總是四處找機會,他們用龐大的金錢來誘惑少數神職人員,天主教醜聞絕對不是特例,因此對宗教管理者單純的信賴及給予絕對的自由,已經無法確保宗教體系正常運作。所以利用法規協助信徒監督管理者,並要求管理者定期公布財務資訊是必要的,宗教管理者遵守這些規範,也是對虔誠信徒展現負責任的態度。
宗教團體法能讓佛陀的銀行家現身,如果你想知道誰是佛陀的銀行家,是不是也應該支持宗教團體法呢?

